(20141024修改稿)
为了规范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管理,提高答辩申请的工作效率,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学位办的相关规定,运载学部特制定博士生答辩申请流程,具体如下:
一、资格审查
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1-5页)
1、个人情况,课程学分、成绩(第1、2页)(博士生学位课程考试成绩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盖章)
2、课题任务完成情况,完成论文初稿和创新点摘要,导师审阅签字(第3、4页)
3、发表学术论文情况(第5页)
(1)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为大连理工大学;
(2)作者要求:a、博士学位申请人是第一作者,博士生本人的第一指导教师必须是作者之一;b、博士学位申请人是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博士生本人的第一指导教师);
(3)具体发表学术论文数量要求及杂志目录请见附件2《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研究生答辩若干规定》。
4、参加学术活动情况(学术活动卡:主讲报告5次,听报告24次,教务办公室盖章)
二、学位论文查重
预答辩前,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生需进行博士学位论文查重。
1、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删除:独创性声明,参考文献,攻博期间科研成果,致谢,作者简介,版权使用授权书
2、文件命名原则:学号_作者_篇名_专业_导师
3、将论文的电子版发至邮箱(邮箱地址:zhangyang@dlut.edu.cn),并标注学位论文查重。
查重后请到教务办公室领取《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和《博士学位论文重合率检测报告》。
如查重后,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总复制比超过15%(含15%),将延期3个月后重新查重。符合条件后方可申请预答辩。
三、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博士生要在预答辩前两周向所在学科点点长(点长名单请见附件3,若学科点点长为申请人的导师,申请表中点长签字处由院系其他点长代签)提交如下材料申请预答辩:
1、打印的学位论文初稿
2、《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
3、博士学习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原件
4、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纸质)和博士学位论文重合率检测报告(纸质及其电子版)
各学科点点长根据博士生提交的材料拟订预答辩小组名单,预答辩小组至少由五名本领域的专家组成(不含指导教师和副导师),其中至少三人为博士生导师,指定院系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名单见附件4)任组长。
预答辩前完成预答辩资格审核表和预答辩专家意见(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6-9页)。<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专家意见表>必须手写,不可打印,可另附页。
预答辩后完成预答辩小组总体评价、预答辩修改情况表和预答辩意见修改审查表(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10-12页)。<博士生学位论文预答辩修改情况表>须将预答辩中委员提出的问题和修改做总结说明。(须逐条标明问题提出的老师姓名)
预答辩应在正式答辩前2个月进行。
四、博士学位论文初审
1、预答辩后、送初审前,申请答辩学生须登陆新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具体的操作流程请见附件9)。
2、初审时,申请人须向学部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完成1-13页)
(2)申请人发表学术论文的证明材料(附论文)*
●每篇学术论文须经导师确认并签字,
●按照答辩申请表论文发表情况排序编号。
*学术论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博士生申请学位时可按下述要求之一提交材料:
I、检索证明+学术论文打印稿;
II、发表学术论文所在期刊的原件
注:对于没有正式发表只有录用通知的期刊论文须满足下述要求之一(至多只能有一篇录用通知):a、录用通知+承诺书+学术论文打印稿;(不能为在SCI收录的境外国际学术期刊或在EI收录的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b、录用通知+承诺书+网上可以查阅到的学术论文打印稿;(不能为在SCI收录的境外国际学术期刊或在EI收录的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对于按照上述提交的材料,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三章第十三条7之规定:“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将记录和跟踪录用论文最后发表情况,如果录用论文最终没有正式发表或任意改动署名发表,且没有合理解释的,将视其为弄虚作假行为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追究处理”。
(3)一本博士学位论文(须为根据预答辩小组意见修改后的论文)
(4)博士学位论文初审审批表(如需送明审论文,须有导师提议的同行评阅专家名单包括专家联系方式至少填写2个联系电话、详细邮寄地址,须确认导师提议的同行评阅专家短期内不会离校,不会延误接收论文;如不需送明审,只需提交有导师签字的审批表即可)。
(5)“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学位论文查重报告)和“博士学位论文重合率检测报告”(须有导师和点长签字)
(6)博士论文阶段报告及学术活动卡(由导师签字)
*学术活动卡须有导师签字,主管导师的签字在学部教务办盖章。
五、学位论文外审
申请人向学部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明审:一本博士学位论文及一份评阅书和外审费400元。
2、盲审: 送审办法请详见研究生院学位办有关博士生学位论文送外审办法及要求的规定。(http://gs.dlut.edu.cn/info/1032/11051.htm)。
3、上传的盲审论文中,发表文章列表的学生和导师的名字务必用符号代替或者隐去。
六、申请正式答辩
申请正式答辩须在研究生院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于答辩前至少三天向学部教务办提交纸质的申请答辩材料
填写信息:
(1)培养管理------学术活动登记
(2)培养管理------做学术报告登记
(3)毕业与学位-------提交答辩申请
提交申请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完成第14、15页)
(1)答辩委员会由5或7人组成,博导应占三分之二以上。
(2)答辩委员中至少包括两名非本学部或非本院系的博士生导师。
(3)答辩委员中必须有本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
(4)答辩委员中至少有三分之二的委员是预答辩小组成员。
(5)答辩委员会成员的工作单位栏须填写全称(例如:bet36体...,)。
(6)第15页答辩日期栏:预定答辩时间须精确到小时,须有学位分委员会主席签字。
(7)对于博士答辩申请人申请非本专业的学位或本专业无授予学位资格的博士生,从初审到正式答辩的申请材料均须向所在专业的院系提交,并在预答辩或正式答辩中须有申请专业的点长参加。(例如:力学的学生专业为运筹学与控制论,从初审到正式答辩的申请材料都须提交到数学学院)。
*本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名单请见附件4
*如两份或三份外审意见均为同意答辩,在评审意见返回两天后方可申请答辩。
*如外审意见有少量修改,评审意见返回后至少一周以后方可申请答辩(修改后审批和申请正式答辩同时进行),须附有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主席签字的博士学位论文附评阅意见的修改说明(少量修改)表。
*如外审意见有较大修改或修改后复审等,评审意见返回后至少两个月以后,将修改后论文提交研究生院审批或重新复审(须附有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主席签字博士学位论文附评阅意见的修改说明表),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后,方可申请答辩。
2、博士申请论文答辩要求提交发表学术论文(和初审时的学术论文相同)
3、1本外审意见返回修改后的博士学位论文
4、创新点汇总表
5、外审的专家评阅意见书
6、学部有“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条幅,博士生答辩时可提前一天借用。答辩时必须悬挂条幅。
七、答辩后提交材料:
1、装裱的答辩修改后论文4本(须有本人和导师签字)
针对外审意见中有修改后答辩的学位论文,须另提交送外审时的一本论文(须用便签纸做外审意见中专家的问题说明),4本修改后论文其中一本论文须用便签纸做外审意见中专家的问题修改说明。
2、答辩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3、答辩情况表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4、外审评阅书复印件一份 (如果评阅意见中有修改后答辩的附修改说明)
5、决议复印件一份
6、图像采集的二寸照片一张(背面写上学生姓名和学号)
7、在博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其内容包括:论文题目、作者和发表论文所在的刊物,格式:excel表格。 发至zhangyang@dlut.edu.cn
8、学生本人签字的《大连理工大学学历教育博士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信息表中必须有本人的电子照片)(请详见附件6)
各位答辩的博士生自行准备设备进行录音后刻录到光盘上,同时将学位论文的电子版也刻录到此光盘上,报退时交到档案馆存档。
八、报退(每月前3个工作日办理)
1、每月第4个工作日至30日,在离校系统提出报退申请,如果第4个工作日遇节假日,则延迟到下一个工作日开放离校系统;如果30日遇节假日,则提前到上一个工作日关闭离校系统。学生在完成离校系统报退申请之后,必须在当月离校系统离校申请开放期间,到所在学部、学院主管教务老师处审核并在离校系统中通过申请。在其它时间,学生报退申请和教务老师审核申请通道都将关闭。
2、每月前3个工作日,完成离校系统申请并经学部、学院审核通过的学生,请到相关部门办理报退,最后到培养办(研教楼615房间)报退,并提交《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注册卡》和1张二寸图像采集照片,遇节假日顺延。
3、寒假、暑假不办理报退。
注:《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注册卡》到所在学部、学院领取。
*自2010年1月15日起不需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办理报退手续
备注:
博士申请答辩相关表格在研究生院学位办网页下载,地址:http://gs.dlut.edu.cn/info/1036/10586.htm
可下载的表格包括:
博士学位论文初审审批表、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等表格。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附件2: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研究生答辩若干规定
附件3:关于聘任博士点点长的通知(学校文件)
附件4: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
附件5:博士生学位论文送外审办法及要求
附件6: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管理规定
附件7:大连理工大学各类研究生基本学制与学位申请年限的规定
附件8: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答辩申请流程_20131121163817
附件9:学位申请系统使用说明(博士研究生端)
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上一条: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督与淘汰机制实施细则 下一条:学校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导则(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