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学部动态>>学部通知>>研究生教学>>正文

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和录取工作办法

作者:教务办公室   时间:2018-04-25   点击:[ ]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2号)和《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8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做好复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人才,现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 博士生录取的基本要求

(一)符合2018年博士生招生简章的报名要求。

(二)普通招考生达到学校博士生入学考试初试基本分数线且达到学部划定的业务课二和复试分数要求。

(三)每位博士生导师的招生人数原则上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暂行规定》执行。若有特殊情况须经学部审核后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二、 组织管理

学部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学部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学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博士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负责若干复试考核小组的组织和复试的审核工作。每个复试考核小组应由5名本学科专业教师(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其中博导不少于3人)组成。

三、 业务课二考试

学部所属各招生专业业务课二的考核方式均采取学术报告的方式,成绩满分100分,要求考生撰写学术报告2000-3000字,内容包括所从事科研的相关科研项目、科研获奖、专利、学术交流情况、学术论文发表情况及攻读博士期间的研究设想等,要求每名考生做15分钟PPT汇报,评委提问5分钟,由面试专家组统一打分。(考生需要自选学科内有研究价值、能够体现个人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的问题做学术报告)。面试当天自备纸质版学术报告(力学准备8份,船舶、汽车准备6份)带给现场评委。

四、 复试具体内容

(一)复试时间和地点:5月9日8:00-12:00,复试地点:力学(力学楼207)、车辆+船舶(综合实验2号楼315)。各位考生请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在复试现场要对准考证、身份证和考生本人严格逐一核对,严防冒名顶替和资格造假。

(二)复试方式:通过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能力考核: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

3、复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90分)+外语口语、听力(满分10分),内容包括对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及科研能力的评价、专业考试、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测试及专业外语测试等。

4.每个考生的复试时间不低于30分钟,业务课二考试不低于20分钟,合并进行不低于50分钟。

(四)复试要求:

1、复试须全程做好记录和录音录像。复试考核小组记录、复试试卷、面试书面记录和录音录像等资料保存三年(未录取者保存一年)。

2、复试信息必须公开:学部的复试考生名单、考生的初试成绩、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等经校招生办审核后在学部的网页上公示。

3、充分发挥复试考核小组的作用,建立健全集体决策机制。

4、考生复试成绩须于复试当天向考生公布,并上网公示。

五、 招生资格与招生名额

(一)2018年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计划(即招生名额)80人,普通招考名额8人(力学6人,船舶与海洋工程1人,机械工程1人)。

(二)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招生资格审核按《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导则(试行)》等相关文件执行。

六、 录取程序

(一)招生录取基本分数线

我学部在学校制定的基本录取线基础上,划定学部的录取分数线。

学科门类

最低分数线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复试

工学(08)

50

45

60

60

(二)录取办法

1. 具体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外国语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复试成绩

2. 各院系按照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对于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人数高于下达的招生名额的导师,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 由于名额原因未录取的考生可按规则排序后作为递补录取候选人一同公示,在复试录取中原则上不能更改导师或专业,若确需更改,则被视为调剂考生,需在同一批次正常录取结束之后进行。调剂考生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调剂录取申请表》报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审批后进行,原则上申请更换的专业及导师需和原报考专业属同一一级学科内,考试科目应相同。调剂考生一经录取,不得再转回原报考专业或导师,入学后的管理均由更换后的专业或导师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负责。

七、 信息公布和公示

复试当天公布拟录取结果,拟录取名单须在网上进行公示,且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八、 其他注意事项

(一)被录取新生(应届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博士生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设置考核与评定及博士生导师承担的费用等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培养机制改革相关文件执行。

(三)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往届考生,人事档案、离职手续、工资关系等必须全部转到我校,开学后我校将对往届生档案进行核查,如果发现学生假脱产,学校将取消该生入学资格,并停止其导师一年的博士生招生资格,同时扣减学部(学院)次年度博士生招生名额。

(四)已被录取的考生若在开学前放弃录取或入学未报到,将视情况扣减学院次年博士生招生名额。

 

bet36体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上一条:运载学部2018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拟录取结果
下一条:中山大学招聘应届博士生和出站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