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教学工作>>政策文件>>正文

『本科生』关于办理2009-2010学年第三学期学生代表学校参加比赛成绩乘

作者:   时间:2010-09-04   点击:[ ]

各学部、学院、系(部):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学生代表学校参加比赛的若干规定(试行)》的文件要求,规范我校学生代表学校参加比赛期间成绩乘系数的工作程序,每学期开学初办理学生代表学校参加比赛期间成绩乘系数有关事宜。

2009-2010学年第三学期大学生代表学校参赛获奖成绩乘系数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申报时间:9697,学生填写申请,报竞赛组织部门;

审核时间:9899,竞赛组织部门负责;

复审时间:910911,教务处负责;

公示时间:913915,教务处网页公示;

竞赛组织部门应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学生代表学校参加比赛的若干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竞赛申请表》各项内容,以队(组)为单位参加比赛的应注明主力队员及非主力队员。因比赛准备工作及比赛时间的原因,申请乘系数的课程可为20092010学年第二、第三学期课程,乘系数课程必须为理论课程或与比赛项目相近的实践环节(体育及各类实习不得申请乘系数),且课程总数不超过三门总学分不超过6学分,参赛学生申请课程成绩乘系数获批准后不能再申请课程免修和行为积分。同一学期参加多次竞赛系数R取最大值,不能重复计算。长期参加集训的体育代表队(田径队、女篮)由体教部负责统一申报。未经教务处批准的竞赛教务处不予办理。

请竞赛组织部门及参赛学生按时办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学生代表学校参加比赛成绩乘系数申请表》点击下载文件

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学生代表学校参加比赛的若干规定(试行)》点击下载文件

上一条:『本科生』2011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下一条:学校办公室关于调整校本部作息时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