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基层党支部建设专项工作项目化管理方案(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促进党支部建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基层党支部建设专项工作包括理论学习研究、党支部制度建设、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党支部自身建设等类别,项目管理实行先立项审批,后结算报销方式,要求各党支部细化项目预算,加强过程监管,及时进行项目结算。
第三条 本方案适用于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全体党支部。
第二章 立项与结算
第四条 党支部需至少在专项工作开始前一周填写附件《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基层党支部建设专项工作立项申请表》(一式一份),交由学部党委审批,通过后可按计划开展工作。
第五条 专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各党支部需加强资金使用管控,保存好各类花销发票,并于专项工作结束一周内填写附件《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基层党支部建设专项工作结项申请表》,提交相关成果资料,完成结项与报销工作。
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党委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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