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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共大连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2016年度党内“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作者:党委办公室   时间:2016-06-07   点击:[ ]

 

党委各部门,各二级党组织: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深入推进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和基层组织建设,学校党委决定组织开展2014-2016年度党内“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通过评选表彰,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贯彻中央和学校党委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取得的丰硕成果;激励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加快推动一流大学建设,开创学校改革发展的新局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名额

推荐评选对象为2014-2016年度全校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推荐优秀共产党员的范围是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师生正式党员。应注意推荐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并向教学科研服务等一线岗位倾斜。

学校党委拟表彰优秀共产党员26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0名(基层党支部书记20人,专职党务工作者10人),先进基层党组织68个(推荐基层党组织的范围,包括二级党组织、党总支和党支部。其中二级党组织4个,党总支和党支部64个)。名额分配主要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数量为基础,兼顾平衡。推荐对象要注意结构和分布,统筹考虑。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不重复推荐。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今年辽宁省委高校工委、大连市委高校工委也将进行“两优一先”的评选表彰。分配给我校的名额为:辽宁省优秀大学生党员7名;大连市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15个,优秀共产党员17名,优秀党务工作者9名。学校将在各单位推荐基础上进行遴选推荐。

二、推荐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尊崇党章,严格遵守党规和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校纪校规。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成绩显著,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人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2.优秀党务工作者

优秀党务工作者除具备优秀党员的基本条件外,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实践新形势下学校基层党建工作的方法途径,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并在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扎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先进基层党组织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建设。认真落实学校党委工作部署,扎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围绕学校和本单位发展的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在评选年度范围内没有发生过违纪事件。

三、评选办法和步骤

评选表彰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各二级党组织为推荐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先进基层党组织(二级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专职)采取自愿申报,学校评审委员会采取汇报交流或阅卷形式,统一进行评审(具体评选安排另行通知)。其他由各二级党组织进行评审,等额推荐。

1.逐级推荐。根据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按照“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优中选优,群众公认”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由各级党组织逐级推荐,同时注意代表性和广泛性。

2.组织考察。各二级党组织要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师生党员、群众的意见,同时充分听取纪检、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意见。

3.及时公示。各二级党组织在正式报送推荐前,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4.报送人选。各二级党组织集体讨论,按表彰名额确定推荐人选。

5.审核把关。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审核把关,对拟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公示。并会同有相关部门,遴选拟推荐辽宁省委高校工委、大连市委高校工委表彰的对象。

四、 工作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坚持标准,严格程序,高质量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充分发挥评选表彰工作的激励引领作用。

2.认真做好有关材料审查把关和报送工作,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和事迹材料模板格式说明,在6月12日之前,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双面打印)报送至组织部办公室(主楼419房间),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zb@dlut.edu.cn。报送材料包括:

①《评选推荐情况汇总表》(推荐对象请做出排序,拟推荐辽宁省委高校工委和大连市委高校工委的重点对象,要明确标注)

②“两优一先”各类推荐申报表

③事迹材料

④宣传用照片(JPG格式,大小在1M左右,个人照片要求红底正面免冠一张,生活照一张;基层党组织合影背景可自选)

3.要把评选表彰工作作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加强党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和抓手,充分调动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使整个推荐评选过程成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过程。

4.“七一”前后,各二级党组织要普遍开展一次党内表彰活动,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挖掘总结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弘扬先进事迹,发挥好典型带动、榜样引领的作用,努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附件:1.“两优一先”推荐名额分配表

2.“两优一先”推荐情况汇总表

3.“两优一先”各类推荐申报表

中共大连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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